梅馨
梅馨(约1878年一1928年),字植根(也作子耕、子根、子庚),龙阳县(今汉寿县)人。约生于清光绪四年(1878)。其祖、父辈及弟兄多为清朝地方官吏。光绪三十年春,梅馨赴日本留学,入振武学校及陆军土官学校六期习陆军。毕业回国后,授步兵协军校,任湖南新军第二十五混成协五十标二营管带,驻扎益阳。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前夕,乘回乡探亲祭祖之机,私自将警卫40除人、长短枪90多支和一批弹药,交给其兄梅孟乔,使其组织地主武装,横行乡里,一时有“汉寿王”之称。
辛亥长沙光复后,湖南军政府正副都督焦达峰、陈作新为支援湖北战局,将四十九标调往援鄂,改调梅馨所部驻守省城。时某些清朝残馀势力及立宪人士不满新政权建立,梅馨受教唆参与阴谋。他散布流言,说:“焦非元帅,陈酒疯也”,制造不承认焦、陈为都督舆论。因此,梅馨及第一营管带蒋国经等,即密谋杀害焦、陈。九月初七日,王隆中率四十九标出师援鄂,省城革命武装力量大减。初十日,梅馨令所部分为两队,一队由吴家铨率领,候令围攻都督府;一队由袁富荣率领,埋伏在北门外和丰火柴公司附近。旋即制造和丰火柴公司挤兑风潮,假意请求都督前往弹压。时陈作新即单骑前往,行至铁佛寺前,即被伏兵乱刀砍死。接着,吴家铨一队冲入都督府,将焦达峰拥至照壁下,用乱刀刺死。陈、焦二督被难后,谭延间夺得都督职权,梅馨旋被提升为独立第二协协统,并赏梅部凶手银洋五百元。稍后,谭延间为缓和革命党人和新军官兵反抗情绪,借出师援鄂之机,将梅馨独立第二协与赵恒惕所部广西新军一协等,组成湘桂联军,调赴武汉。梅馨率部到鄂后,被黎元洪任为左翼司令,扼守孝感。未几,南北议和,清军北撤,他亦由鄂返湘,任湘军第五师师长,驻守省垣。
民国元年(1912)10月,梅馨往北京,授中将衔,任总统府军部顾问。不久返湘,会办湖南裁兵事宜。次年“二次革命”期间,为革命党人所指目,刘菘衡、魏伯益、彭天浩等投以炸弹,伤其手足。民国4年(1915)秋,袁世凯复辟帝制恶浪高涨。9月下旬,梅馨等87人继叶德辉等61人上表劝进之后,又第二次上表劝进,为袁氏复辟帝制张目。民国5年(1916)袁世凯死后,汤铭被驱逐,谭延间出任湖南省长兼督军。次年,梅馨被任为长宝镇守使。民国13年(1924)3月,又被北京政府任命为湖南将军府将军。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爆发后,梅馨畏罪逃往上海。时身患乳痛,将死。焦达峰义友邓玉麟前往省视,邓云:“得无焦公为厉耶?”梅馨叹日:“当时直为人作猎狗耳!”民国17年(1928)病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