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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户口按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未满15年,已达退休年龄,如何进行补缴
来信人 鲁** 来信日期 2025-01-02
信件索引号 202500005
信件内容
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正式施行,关于延迟退休与最低社保缴纳年限的疑问进行咨询。
现状:老人1967年6月出生,农业户口,2016年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此前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2021年因为被裁员停止缴纳社保,自行按照灵活用工缴纳社保,领过失业金。2022年6月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不满15年,未能办理养护老金申领事项,截止到2024年,一直按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目前社保缴纳年限为7年(2016年-2024年中途因为换工作断缴社保累计1年)
问题:在延迟退休与延长最低缴纳社保年限的背景下,如何申请按灵活就业补缴社保,办理养老金申领待遇?
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二条,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5-01-07
办理结果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改革前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此次改革范围内。如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按规定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必须实际缴费月份为2011年7月之前,如2011年7月之前建立账户,但实际缴费在2011年7月之后的,则不符合规定,无法一次性补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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